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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看看这个吧对谁都有好处

    信息发布者:张改荣
    2019-01-03 07:47:28   转载
    交了社保,结果在59岁“去世”了怎么办?其实没必要担心


     

    交了社保,结果在59岁“去世”了怎么办?其实没必要担心


    上班几十年,每个月的工资都要拿一部分出来交社保。对于每一个缴纳社保的职工来说,最终的目的无非都是看病时候能少花钱,以及退休之后每个月都能稳定领取一笔养老金。但是还有很多人在担心着:如果我们在即将退休的时候去世怎么办(假设男的在59岁意外去世),之前的钱会不会打了水漂!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根据社保有关规定参保人员社保累计缴纳满十五(养老保险是最低要累计缴纳满十五,医疗保险则是要缴二十五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所有制企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新的延迟退休方案还在过渡期,所以我们暂时不用考虑。如果还未领取退休金的参保人员如果去世,我们是可以申请养老保险退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如果是企业职工自己缴纳的一部分钱可以拿出来,还可以得到一部分的死亡待遇。




    但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的,由于需要自己再缴纳企业部分,所以意外去世后退还的仍是个人账户的余额和利息。因此,从这一方面来讲,个人缴纳社保是非常吃亏的。因为养老保险在缴费的时候,12%是划入养老保险基金,8%是划入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面的。也就是说,只退还了8%的费用。并且缴纳了十多年的养老保险,眼看都要领取退休金却去世了,确实太不划算。不过灵活退休人员还是可以领取到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但是丧葬费、抚恤金的标准各地不尽相同,其它地方不知道,四川的发放标准是:丧葬费为四个月全省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为八个月死者本人最后一个月退休工资。没到退休年龄死亡的,按正常退休计算出“退休工资”,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每少缴一年减1/15。不过要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时候需要我们带上身份证和火化证这些资料到当地的参保局提交资料才能领取,一般都是可以顺利领取的!




    总之,社保是一种投资,是一种个人为了未来考虑的一种投资。但是未来就是神秘莫测的,也不知道你能不能享受到那笔钱,但是身边的亲人也可以来继承里面的钱。而且我国现在的平均年龄已经超了70岁了,所以还是不要有太大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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